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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条件下不能做激光治疗近视手术?

2022-02-03 01:36:21近视知识1

具有某些特殊情况的近视患者,在选择矫正近视的LASIK手术时,需要比较谨慎。以下情况是LASIK手术的相对禁忌证,也就是说,接受LASIK时发生一些并发症的可能性会稍大一些,需要谨慎,但并不是完全不能接受手术。在进行手术时需要了解手术的风险才能接受手术。这些情况包括:
1. 超高度近视伴后巩膜葡萄肿者;
2. 初次手术前角膜中央平均曲率低于39D或高于47D应慎重;
3. 暗光下瞳孔直径大于7mm;
4. 对侧眼为法定盲眼;
5. 2年内曾患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6. 轻度白内障;
7. 有视网膜脱离及黄斑出血病史;
8. 轻度干眼症;
9. 轻度睑裂闭合不全;
10. 可疑青光眼患者;
11. 月经期及妊娠期;
12. 瘢痕体质;
13. 糖尿病;
14. 感冒发烧等身体不适;
15. 癫痫;
16. 焦虑症、抑郁症以及对手术期望过高者。
随着现代医疗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许多以前认为是禁忌证的情况,现在可以认为是可以进行手术的。例如,轻度单纯干眼症,在大多数情况下已经不再列为手术的禁忌证,因为现代年轻人配戴隐形眼镜、长期应用电脑以及环境污染导致的干眼症,完全是可逆的,而且有很多方法,包括各种人工泪液、泪道栓塞技术等,可以对干眼症进行有效治疗,所以,不再认为是手术禁忌证。瞳孔较大者,也可以通过波前像差引导的手术方式进行矫正。瘢痕体质是PRK的绝对禁忌证,但如接受LASIK,则不一定需要列为禁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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