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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弱视的原因及治疗方法

2022-10-09 01:20:25弱视知识1

弱视是视觉发育期间,由于视觉剥夺和/或双眼异常相互作用所引起的视觉细胞的有效刺激不足,从而造成单侧或双侧矫正视力低于同龄正常儿童,一般眼科检查未见黄斑中心凹异常。有些病例经过适当治疗是可以痊愈的。在青少年人群中的弱视的'患病率为2%-4%。

人类的视觉有一个逐渐形成、完善、巩固的过程,这个过程为视觉功能发育过程,同时也伴有某种程度的结构完善。出生后与全身其他系统及器官一样,视觉系统的功能也不健全,在由不健全到健全之间存在一个功能发育阶段。在这个发育过程中需要有正常的眼部结构为基础,也需要适宜的视觉刺激,需要视觉系统恰当地行使功能以获得充分的训练。

为确定一位儿童视力是否发育正常首先应当知道不同年龄阶段正常的视力范围。根据应用不同方法(OKN,VEP,PL)测定乳幼儿视力所发表的文献报告,大多数专家认为新生儿及生后一个月的幼儿视力为光觉~眼前手动,2个月的视力为眼前手动~0.01,3个月视力0.01~0.02,4个月视力为0.02~0.05,6个月视力为0.06~0.08,8个月为0.1,1岁为0.2~0.3,2岁为0.5~0.6,3岁时可能达到1.0左右。但同时也有研究指出视觉发育是有差异的,有人早些,有人晚些,但多数学者认为6岁以后(甚至10岁)方可发育成正常成人视觉。

幼儿视功能于6岁前尚未发育成熟,视功能尚不健全,尚不巩固,这是一个可塑易变的阶段,一切妨碍视觉刺激的因素都可以阻断视功能的发育,使视功能发育停止、发育延迟,发育不足或功能障碍,从而形成弱视。

弱视是一种可治疗的视觉缺陷疾病。幼儿时可通过视力检测发现,如发现早,治疗及时可以痊愈。弱视通常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性弱视和形觉剥夺性弱视。视觉检查是发现弱视和斜视的重要途径,一般可通过对光反射、红光反射、瞳孔检测、眼底检查、交替遮盖试验和优先观看法等来了解出生后数月至3岁的幼儿的视觉功能情况,而3岁后则可行视力检查。早期发现弱视和斜视是弱视治疗的关键,若能在5岁前开始治疗效果最好,但由于弱视常常被发现得太晚而影响疗效。

治疗方法:

1 对于伴有屈光不正的弱视患者,首先应配戴眼镜矫正。

2 对于双眼视力或双眼矫正视力存在差异的弱视患者应行遮盖治疗或压抑治疗。

3 对于弱视眼为中心注视的患者,遮盖或压抑健眼的同时弱视眼可行精细目力训练或视刺激疗法。

4 对于弱视眼为旁中心注视者可行红色滤光片疗法。

弱视详细解释

弱视的概述

弱视的患病率为2%~4%,为视觉发育相关性疾病,所以了解视觉发育对弱视的诊断、治疗及预防有重要意义。

弱视:是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
儿童视觉发育:儿童视力是逐步发育成熟的,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期为0~3岁,敏感期为0~12岁,双眼视觉发育6~8岁成熟。不同的发育阶段不仅视力有差别。
使用不同方法检测儿童视力正常值
年龄 视力检查 正常值
0~2 VEP 0.67(1岁)
0~2 选择性观看 0.67(2岁)
2~5 Allen 图片 0.5~1.0
2~5 HOTV视力表 0.5~1.0
2~5 E字游戏 0.5~1.0
5+ Snellen视力表 0.7~1.0

弱视诊断标准:弱视诊断时要参考不同年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3岁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为0.5,4~5岁为0.6,6~7岁为0.7,7岁以上为0.8。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差2行或更多,较差的一眼为弱视。如果幼儿视力不低于同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双眼视力相差不 足2行,又未发现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则不宜草率诊断为弱视,可以列为观察对象。
弱视的筛查与预防:早期强化筛查可以降低弱视的患病率和减轻弱视的程度。
弱视的分类
斜视性弱视:发生在单眼性斜视,双眼交替性斜视不形成斜视性弱视。由于眼位偏斜后引起异常的双眼相互作用,斜视眼的黄斑中心凹接受的不同物像(混淆视)受到抑制,导致斜视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
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的屈光参差较大,黄斑形成的物像大小及清晰度不等,屈光度较大的一眼存在形觉剥夺,导致发生屈光参差性弱视。两眼球镜相差1.5DS,柱镜相差1.0DC即可以使屈光度较高一眼形成弱视。
屈光不正性弱视:多发生于未戴过屈光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主要见于高度远视或散光,常为双侧性,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等或相近。一般认为远视≥5.00DS,散光≥2.00DC,近视≥10DS会增加产生弱视的危险性。
形觉剥夺性弱视:多发生在有屈光间质混浊的儿童(如先天性白内障、角膜混浊),完全性上睑下垂,医源性眼睑缝合或遮盖等情况。由于形觉刺激不足,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而形成弱视。剥夺性弱视可为单侧或双侧,单侧较双侧更为严重。形觉剥夺性弱视形成所需要的时间比形成斜视性弱视、屈光不正及屈光参差性弱视的时间要短。婴幼儿即便短暂地遮盖单眼也可能引起剥夺性弱视,有研究表明,7天不恰当的单眼遮盖就可以形成不可逆的弱视。应该在视觉发育关键期避免不恰当的单眼遮盖。
弱视的临床检查
视力检查
屈光状态检查:睫状肌麻痹后进行检影验光以获得准确的屈光度数。
注视性质检查:直接检眼镜下中心凹反射位于0~1环为中心注视,2~3环为旁中心凹注视,4~5环为黄斑注视,5环外为周边注视。
电生理检查:视觉诱发电位,主要用于判断视神经和视觉传导通路疾
弱视的治疗
一旦确诊为弱视,应立即治疗,否则年龄超过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弱视治疗将变得非常困难。弱视的疗效与治疗时机有关,发病越早,治疗越晚,疗效越差。治疗弱视的基本策略为精确的配镜和对优势眼的遮盖。

消除病因:矫正屈光不正,早期治疗先天性白内障或先天性完全性上睑下垂等。
遮盖治疗:常规遮盖治疗即遮盖优势眼。用遮盖法治疗时,须密切观察被遮盖眼视力的变化,避免被遮盖眼发生遮盖性弱视。复诊时间根据患儿年龄确定,年龄越小,复诊间隔时间越短。1岁儿童复查间隔为1周,2岁儿童复查间隔为2周,4岁儿童复查间隔才能为1个月。因为弱视治疗易反复,双眼视力平衡后,要逐步减少遮盖时间慢慢停止遮盖治疗,以使疗效巩固。
光学药物疗法(压抑疗法):研究发现,中低度屈光参差的患者,利用一眼视远,另一眼视近,未形成弱视。基于这一发现,人为造 成一眼视远,一眼视近,是压抑疗法治疗弱视的基础。适于中、低度单眼弱视及对遮盖治疗依从性不好的儿童。

*近距离压抑疗法
适用于最佳矫正视力≤0.3的儿童。优势眼每日点1%阿托品散瞳,戴矫正眼镜,使优势眼只能看清远距离。弱视眼在矫正眼镜上再加 +3.00D,使之无需调节便能看清近距离。
*远距离压抑疗法
适用于最佳矫正视力>0.3的儿童。优势眼过矫+3.00D,使其只能看清近距离。弱视眼只戴最佳矫正眼镜,促进其看远。
其他治疗:后像疗法、红色滤光片(波长640nm)法、海丁格刷也是弱视治疗的有效方法,主要适于旁中心注视者。
综合疗法:对于中心注视性弱视,采取常规遮盖疗法,或压抑疗法,联合视刺激疗法(CAM)、辅助精细训练;对于旁中心注视性弱视,可先采取后像、红色滤光片或海丁格刷刺激转变注视性质,待转为中心注视后,再按中心注视性弱视治疗。也可直接常规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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